5月27日晚间,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920807.BJ)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佛山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因未经许可擅自出口国家管制物项,被处以罚款人民币91万元。消息公布后次日,奔朗新材股价收于11.19元,下跌5.41%,市值约20.35亿元。
一场看似普通的出口业务,为何演变成一桩行政处罚案?表面金额仅20万元出头的生意,又为何会遭到数倍于货值的罚款?
一笔藏“镝”的出口订单
根据佛山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佛关缉违字〔2026〕109号),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实并不复杂。
2025年4月10日,奔朗新材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永磁铁一批,申报出口货物价格约2.81万美元,折合人民币约20.18万元。公司在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成分含量为钕11%~26%、铁50%~70%、硼0.8%~1.2%。
但经海关核实,这批出口货物中元素镝的含量为1.2%,属于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—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此类物项已被列入出口管制范围。
换句话说,奔朗新材在出口这批货物时,并未就其中的含镝稀土材料向海关交验出口许可证件。佛山海关据此认定,公司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第十九条第一款,构成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法行为,涉及违法经营额约20.18万元。
由于公司在调查过程中认错认罚、配合查处并依法提供担保,佛山海关适用从轻处罚规定量罚,最终依据《出口管制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、第四十条之规定,处以罚款91万元。
奔朗新材在公告中专门提及了违规的时间背景:“本次事件系相关岗位人员在2025年4月10日进行出口申报时,未及时掌握2025年4月4日发布的最新法规要求,导致出口申报违规。”
4月4日到4月10日,中间只隔了短短6天。
公开信息显示,2025年4月4日,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(2025年第18号),宣布对钐、钆、铽、镝、镥、钪、钇等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,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被明确列入管制清单,出口需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。
这意味着,在新规生效第6天,奔朗新材的相关岗位人员仍然按照旧有流程完成了出口申报,没有意识到镝元素的出现已经改变了这批货物的法律属性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与奔朗新材遇到同类问题的企业并非孤例。在政策刚落地的那段时间,因“未及时掌握最新法规要求”而被查处的稀土永磁出口企业,并不只奔朗新材一家。
被寄予厚望的新业务
此次涉案的含镝钕铁硼永磁材料,恰好来自奔朗新材近年重点培育的业务板块——稀土永磁元器件。
根据公司2025年年报及业绩说明会披露的信息,稀土永磁元器件业务在2025年实现收入约1.05亿元,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7.54%,同比增长47.73%,并且实现了扭亏为盈。
公司管理层在2026年5月的业绩说明会上明确表示,稀土永磁业务是公司的“第二增长曲线”,未来将持续加大拓展力度。
正因如此,本次出口管制违规事件的意义,已经不只是一张91万元的罚单那么简单。对于一个增速超47%、正在快速上量的新业务板块来说,出口合规能力建设能否跟上业务扩张的步伐,显然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。
奔朗新材在公告中表示,公司已“高度重视”,组织了出口管制专项培训,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,着力提升全员合规意识,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,健全内控体系,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。公司同时强调,本次行政处罚未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,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。
但事件的警示意义远不止于此。从2025年4月中重稀土出口管制新规的落地,到此后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,中国对关键矿产和战略物项的出口管理正在持续收紧。对于从事稀土材料及相关产品出口的企业而言,政策追踪和合规管理的滞后,代价可能是一张罚单,也可能远不止于此。
91万元的罚款,或许只是这张日益收紧的“管制网”发出的一个清晰信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