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6月22日,上海金融法院第十一法庭门口,安检队伍排到了走廊尽头。律师、原被告方人员、旁听者——几乎所有人都是冲着同一个案子来的。
这一天,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、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四家中介机构,起诉紫晶存储等48名被告的庭前会议正式召开。案件案号为(2024)沪74民初240号。
四家原告要求追偿的金额是10.86亿元——这正是它们此前先行赔付给紫晶存储投资者的全部款项。
48名被告首次出现银行面孔
48名被告共分为五大责任主体。除了紫晶存储本身、控股股东、原董监高和26家配合造假的客户外,最引人注目的是5家银行:河南卢氏农商行、光大银行珠海拱北支行、广州银行惠州仲恺支行、五华惠民村镇银行、广东五华农商行。
这是国内资本市场首次在证券虚假陈述追偿诉讼中,将多家商业银行列为共同被告并主张连带赔偿责任。
原告认为,这5家银行系故意配合紫晶存储违规担保的金融机构,已有证监会、地方银保监局的认定材料。具体而言,银行被指控明知紫晶存储存单已被用于违规对外担保,仍在审计询证函回函中未如实标注资金受限状态;在办理担保业务时未核查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;部分银行还存在故意拖延回函、不完整回函等情形。
紫晶存储的故事始于2020年2月。这家主营光存储的公司头顶“光存储第一股”光环登陆科创板,发行价21.49元,市值一度超过160亿元。
然而光鲜之下是系统性造假。2023年4月18日,证监会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,认定紫晶存储存在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。调查显示,2017年至2019年,公司在《招股说明书》中累计虚增营收4.26亿元、虚增利润2.06亿元。2019年虚增营收占当期披露营收的52.46%,虚增利润占比高达94.55%。
2023年7月,紫晶存储被强制退市,成为科创板首家因重大违法退市的企业。
10.86亿赔付与两年追偿路
退市当月,四家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。数据显示,本案受损投资者共17471户,总损失10.97亿元。先行赔付在三个月内完成——16986户投资者获得赔偿,赔付金额约10.86亿元,申报人数和赔付金额均为历次先行赔付工作中最高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九十三条,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。2024年6月,四家中介机构正式将48名责任主体诉至上海金融法院。经过两年的证据交换与庭前准备,案件于2026年6月22日进入庭前会议阶段。
6月22日上午9点左右,上海金融法院排队安检的人员基本都是去第十一法庭的。由于是庭前会议且旁听席位有限,非案件当事人无法入内。涉及5家银行的答辩意见在当天下午进行,河南卢氏农商行和光大银行的代理律师现场参加,其余三家线上参与。
从现场情况来看,原告和多名被告都需在7日内进一步核实补充材料,部分核心争议点尚待确认。庭前会议在18点30分左右结束。有资深律师告诉记者,庭前会议是让双方先核对证据原件、听取诉辩意见,另择日再开正式庭审。
紫晶存储在公告中称,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,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。
此案备受关注的另一层原因在于其制度意义。四家中介机构从“赔付者”变为“追偿者”——全额索赔不意味着原告自认无责,法院仍会独立审查四家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、过错大小。
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徐文鸣表示,根据民法典第178条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,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,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。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淑梅也认为,全额索赔与中介机构是否承担最终责任需要严格区分。
多位专家认为,此案不仅是紫晶存储案民事责任分配的重要环节,也可能成为观察资本市场“先行赔付—代位追偿—全链条追责”机制运行效果的重要样本。
从科创板“光存储第一股”到财务造假退市,从1.7万名投资者获赔到5家银行首登被告席——紫晶存储案正在书写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注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