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4日,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邦集团”)所持兰州银行(001227)3.01亿股股份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一拍正式落幕。5个拍卖标的均未成交,其中4个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拍,1个最小标的因案外人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撤回。
华邦集团系兰州银行持股5%以上股东、第三大股东,本次拍卖股份占该行总股本的5.28%,共3.01亿股,系华邦集团持有的全部兰州银行股份。
本次拍卖由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,执行依据为佛山中院(2026)粤06执275号案件,佛山中院于2026年3月立案,被执行人为华邦建投集团、华邦集团、苏如春等人,执行标的已达28.82亿元。被拍卖股份被拆分为5个标的,依次为1.44亿股、6100万股、5100万股、4100万股、342.97万股,起拍价分别为3.34亿元、1.41亿元、1.18亿元、9471万元、792.26万元,起拍价合计6.96亿元,折合每股起拍均价2.31元。在定价逻辑上,申请执行人佛山交通集团参照兰州银行股票2026年3月24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(MA20均线)确定为2.31元/股。
根据司法拍卖规则,法院将在一拍结束后30日内启动二拍,起拍价可在原基础上下调10%至20%。
若按最大降幅计算,二拍起拍价最低可降至约1.85元/股,较当前市价折让约16%。
兰州银行此前公告明确表示,华邦集团系该行第三大股东,持股占总股本5.28%,但并非控股股东,其股权处于质押及多轮冻结状态,本次拍卖系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,不会导致银行控制权变更,亦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;相反,拍卖过户完成后有利于降低全行股权质押率,优化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体系。
此次股权拍卖的根源在于华邦集团自身的债务危机。回溯公开信息,华邦集团所持兰州银行股权自2023年2月起即开始质押,同年5月遭司法冻结,此后又历经多轮轮候冻结,直至此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。
佛山交通集团因2022年收购华邦建投集团股权的交易纠纷,于2024年10月提起诉讼,要求解除协议、返还24.75亿元转让款并索赔,佛山中院于2026年3月立案执行,执行标的达28.82亿元。
即便此次股权全部以起拍价成交,也仅能覆盖约24%的执行债务缺口。
一拍流拍后,兰州银行股权能否在二拍中觅得买家,仍取决于起拍价调整幅度、市场情绪及潜在战略投资者的介入意愿。